于2025年3月27颁布的第49条/2025号法条,通过了税收简化措施并针对《增值税法》和第28/2019号法条(2019年2月15颁布的)进行了修改。
l这一要求将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报税期由季度申报变更为月底申报,不再由税务局提出。而是纳税人(公司)一旦满足相应的要求,则需在次年1月份向税务局提交变更申明以变更报税期。
l依据法律规定,由季度报税期变更为月度报税期
如果在2025年营业额≥650000欧元,会如何?
l会在2026年变更为月报。
l会在2026年1月份向税局递交变更报税期声明,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l由月度申报变更为季度申报(应法律规定)
没有法律义务表明需要从月报变更为季度申报
无论是处于法律要求还是自愿,报税期已经为“月报”的纳税人(公司),都应该仍为月报,不管其销售额如何。即使满足了季报的条件,也不会从月报变更为季报。
l这一责任不适用于在特殊进口制度下注册的公司,即这些公司需要月度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