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30日,斯洛文尼亚财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斯洛文尼亚应税人员退还在其他欧盟国家缴纳的增值税的最新指南。
指导要点:
l资格:斯洛文尼亚增值税注册的应税人员可以为在其他欧盟成员国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申请增值税退税。
l提交方式:申请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通过eDavki门户以电子方式提交。
l截止日期:提交截止日期为退税期之后的日历年的9月30日。
l退款期限要求:
n最短期限:三个日历月。
n最长期限:一个日历年。
n例外情况:只有在日历年的剩余时间内,才允许使用短于三个月的期限。
l退款国家的国家规则:最后期限和流程可能进一步受增值税支付国的立法管辖。
l转给主管当局:斯洛文尼亚税务局将向各欧盟成员国当局转发完整的请求,前提是满足所有条件。
该指南确保斯洛文尼亚企业在收回外国增值税时了解程序和时间义务,有助于提高欧盟境内的跨境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