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增值税标识为 GST
加拿大标准税率
5%(联邦税)
13% (省税)
在加拿大商务活动需要缴纳 18%增值税(其中联邦税 5%,省税 13%)
可退税范围:
差旅费用(酒店住宿、餐饮、交通、通讯)
展台搭建费用
不动产服务费用(房屋租赁、搭建、拆除、修缮,中介服务,聘请拍卖师、建筑师、律师、测量师、 工程师,审计服务,财产评估、调查)
开发、勘探费用(石油、天然气、矿产)
陆地、海床状况调查、研究费用(地震、地质、地磁)
驻外办事处、代表处、 联络处相关费用(租房、水电、办公家具、装修等)
DROP-SHIPPING(从欧盟内 国家购买货物运到另一个欧盟国家产生的购买、运输、人工操作等费用)
进口税
合同分包
不可退税范围:
不合理的娱乐消费
最小退税额:
年度 500 加元 (CAD)
退税有效期:
以发票日期为准有效期一年,例如:发票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28 日,退税申请需要在 2011 年 12 月 28 日前递交到加拿大税务局。
退税所需文件:
处理周期:
加拿大税务局公布的退税处理周期为 6 个月,中国公司提交的退税申请通常在递交申请后 6 个月内收到税款。
根据我们的经验,中国公司提交退税申请后 2-4 个月即可收到退税款。